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深化改革——市政协十二届三十七次常委会议“书面建言”综述之一
7月19日,市政协举行十二届三十七次常委会议。围绕“对照最高标准,深入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协商议政。6月中旬至7月上旬开展的书面建言征集活动,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组织、市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各区政协,市政协各专委会(指导组)、各界别和各级委员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
大家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三年改革全面、有序地展开,各方面成效已显现,并将持续显现。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聚焦“三区一堡”建设,提出了23条措施。要求上海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系统推进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监管公平高效、营商环境便利的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
大家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关注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深化改革开放重大举措,围绕需求找问题,聚焦问题找差距,深入实务谈建议。
大胆闯大胆试得到的经验才值得推广和复制
全国政协委员陈海刚建议,在新起点上,上海自贸区到2020年要建成“三区一堡”,除了要对照国际最高标准,也需要借鉴国内其他10个自贸区建设的经验,强化上海自贸区与国内自贸区建设的带动联动效应,共同提高中国自贸区建设水平,加快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步伐。他认为,上海自贸区建设要查找短板弱项,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就要通过自贸区建设实践和压力测试,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提出适应国际规则的修改意见,既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经验,更要为营造更新更好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法治环境作出新贡献。
市政协委员刘海涛感到,自贸试验区与市场的期望尚有差距。他通过对大量走访,了解到不少企业觉得还不“解渴”。首先是整体税负还是过重;其次是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虽有改进,但与国内其他重点开发区域相比,优势不明显;再次是跨境资本流通的问题仍未突破。“目前自贸试验区有点像‘盆景’,一方面,地域太小,导致很多领域无法试,像放在一个小盆里,难以长大。”
从借鉴国际经验起步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
大家形成的共识是:自贸试验区不仅承担着改革开放“试验田”的职责,而且承担着“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职责。因此胆子要更大一点。要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作为中美、中欧BIT谈判试验田的作用,努力争取中央总体授权,扩大地方试验的自主性,大胆闯大胆试。由于不存在对外承诺,不行就停。可借鉴国际上一些自由经济区的做法和经验,区内立法,外面不能做的里面做。
市政协委员吕慧瑜认为,上海自贸区可充分借鉴和吸收境外建设自由贸易港区的经验和教训。香港自贸区的服务经济高度发达,以专业服务业为基础建立了完整的综合服务体系,是世界范围内自由度和开放度极高的自贸区,也是全球最大的贸易、金融和航运中心之一。香港特区政府奉行积极不干预政策,将政府职能限定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给市场经济以充分的自由。
市政协委员刘纪明认为,美国成为全世界自由贸易区最多的国家,其成功经验主要有三点:一是立法先行,先立法后设区;二是拥有一套自上而下的专门的管理系统,有效避免了职能重复、功能交叉、权责无法匹配的现象;三是没有严格局限自由贸易区的功能,不同的自贸区可有不同的发展侧重点。
行政创新行为要及时纳入法治框架
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自贸区改革方向的“三化”之一。三年来的依法行政经验应当上升到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层面来梳理和反思。民革浦东区委关注到,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方便于民的行政审批简化措施未真正到位,有些管理项目的“备案”实际所行仍是“审批”,而有些操之顺手的行政措施,则需要寻求法律依据。
比如,目前“备案”行为的法律定义不够明确。“进境备案”所需要提供的进境货物的数据与“入关”过程中所须提供的数据没有实质差别,增加了进境流程的时间成本,还增加了企业外聘报关企业代理“进境备案”工作而产生的经营成本。民革浦东区委建议,降低“备案”过程中的程序性难度,按照国际通行方式,以舱单所记载的数据作为“进境备案”过程中所需提供数据的标准,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明确“行政备案”程序性和实体性定义。以此将行政备案与行政许可相区别,从而规范行政行为,做到有法可依。
又比如,“约谈”流程亦不明晰。一方面,自贸区有明文规定,除特别规定外,区内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由自贸区管委会备案即可。但实际操作时,有限合伙企业500万美元、有限公司50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须经“约谈”。而由于目前在我国的行政法规中并未出现过“约谈”制度的规定,“约谈”的条件和结果都不很透明。民革浦东区委建议,厘清“备案”制度中的“约谈”机制,从行政立法层面明确“约谈”制度的程序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