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对接国家战略 积极推进先行先试——市政协十二届三十七次常委会议建言选萃(下)
编者按
7月19日,市政协举行十二届三十六次常委会议,围绕“对照最高标准,深入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协商议政。
推动自贸区试验成果双向开放
周军(市政协常委,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工作成果丰硕,面对未来的升级要求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应该强调上海自贸区的试验性。所谓试验就包括了试错,修正、完善推广的过程,其本质是开放性而非封闭性;是制度创新而非政策垄断;是动态过程,没有终极模式。现在大量的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探索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也有成果,但是往往不能在上海的其他区域复制,颇为可惜。
可以借鉴海外先进经验。特别是以海洋贸易立国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经过上百年的实践,其严谨的法律体系、灵活的交易体系、大市场小政府的基本架构,是保障自由贸易的社会基础设施。上海自贸区很多政策法规,除了灵活性,还须进一步提升稳定性,可预测性和可操作性。不少政策法规应尽快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以利落地。
要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中央政府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倡议,还有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一体化等,上海自贸试验应该跳出上海自贸区的地域性、封闭性,应淡化特区意识,强化制度创新角色,实现海外国内双向开放。应该鼓励上海企业,打全国牌、国际牌,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主动走出去。也要推动融产结合,让金融服务业切实支持产业走出去、引进来。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商会、贸易投资服务机构和代表处,推广自贸区政策,并推动上海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国家。
加强金融创新,借助互联网科技
刘艳(市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副主任,代表市政协台盟界别发言)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又称上海自贸试验区3.0版),提出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三区一堡”的建设新目标。其中“一堡”就是使上海自贸试验区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
与兄弟省市相比较,上海在参与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无论是政策“试水”还是企业参与等,均略显保守而缺乏特色项目,未能很好地发挥自身优势。应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进一步聚焦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加强金融创新,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投融资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基础设施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其未来基建的投资需求较大,而国内投资者由于对目标国安全性的担忧,希望能通过更丰富的金融衍生产品形式进行投资。建议自贸试验区通过发行融资债券,推动建立大宗债券发行、股权投资、交易和流通的核心市场(如熊猫债券)等,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形式的投资渠道,帮助民间资本参与到“一带一路”的建设发展中去。还应该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和个人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设FT账户。由于中亚国家外汇管制严重,可吸引愿意到中亚国家发展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投资性公司,为这些企业结汇提供全面服务。
借助互联网科技,助推“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发展。跨境电商将成为一条不可忽视的“空中丝绸之路”,上海自贸试验区与沿线国家开设的“国家馆”,更是适合与跨境电商相结合,在产品展示的同时,让国内消费者买到沿线国家的商品。同时,通过“互联网+博览会”等形式,为中国商品“走出去”搭建平台。还可以通过与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等已建大数据中心合作,为企业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目标国投融资环境风险分析支持,帮助上海“走出去”企业正确了解投资环境及其风险,提升投资回报率的同时增强投资信心,为企业“走出去”建立更为精准、全面的服务平台。
借鉴香港自由港经验推进上海自贸区建设
李德桢(市政协常委,香港大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
香港被公认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和最自由经济体。香港是名副其实的自由港,外商可自由居留和从事有关业务,所有居民均享受关税优惠,公司建立和运营自由,交易自由,航运自由,货币兑换自由,资金、人员进出自由。同时,有法可依、依法行事的观念根深蒂固。
上海自贸区自成立以来,成绩显著。其中“负面清单”是最深刻的制度创新之一,最新版本已减至百项以内,成绩可观,但与香港自由港相比仍有差距。为此建议:
上海自贸区可在维持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引进专业服务产业以提高我国在专业服务领域的国际竞争力,着力引进香港自由港及国际知名专业服务团队,全力构建由法律、仲裁、设计、会计、财务、建筑、管理顾问、教育、产品检测认证、工程等专业服务形成的综合服务体系来推进自贸区的发展。
上海自贸区的任务之一是通过金融领域的改革,来逐步打造并推广符合国际贸易发展趋势的金融环境,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的推进,应结合区内、国内乃至国际大环境,循序渐进地开放,并采取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而在市场准入监管方面,上海自贸区可借鉴香港自由港成功经验按照国际惯例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
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创新是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其中行政管理是最重要的一环,可借鉴香港自由港的做法来进行行政管理思维上的解放,在面对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知识产权等敏感议题时,行政管理需要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既要对接国际标准又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只有在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才能为最终构建出一套高效及规范清晰的行政管理体系奠定基础,真正发挥出上海自贸区的标杆作用。
增强企业对制度创新的获得感
金亮(市政协常委、经济委副主任,代表市政协工商联界别发言)
2013年以来,市工商联连续对自贸试验区各项制度创新情况开展了四次评估,每次均通过1200多份问卷调查和企业座谈、走访,了解企业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相关调研问卷显示,三年来自贸区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的便利化程度方面的提高,令企业最为满意。
今年3月,在新形势下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明确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三区一堡”的最新定位,上海也已经形成了2017年的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到2020年率先建设成为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
下一步的工作重心应该是全面促进深化方案的落实落地落细,特别是需要着重增强企业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感受度、便利性和获得感。为此建议:
进一步提升相关政策的透明度。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试点范围的评估标准和操作流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使获得市场认可的民营企业可以进一步享受到制度创新红利。
进一步提升相关政策的精准度。比如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对治理扰乱外汇市场的行为非常有效,但在操作当中,也在一定上限制了企业正常转手贸易的结付汇业务,应针对有些政策细化具体操作,强调分类施策。
进一步提升相关政策的推广度。有一些创新政策局限在“点”上的个案试点,并没有实现面上的体系化、普惠性的制度设计。应建立产业全链条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政策优化机制,探索将部分“点”上创新政策逐步向“面”上拓展和推广。
进一步提升相关政策的便利性。加强面向企业的政策宣传、辅导机制。如出版关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政策的白皮书,将政策信息及时传递到企业。同时,汇编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享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方面的典型案例,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供其他企业相关参考。
此外,全面促进深化方案的落实、落地、落细,也要在政府管理职能转变中不断创新社会治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目前,制度创新比较多地集中在投资金融贸易等经济领域,自贸试验区也应该成为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的试验田,因此,建议在总体方案中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的制度创新,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
调整相关法律制度,推进自由贸易港区建设
孙敏卿(市政协委员,上海长江轮船公司总会计师,代表市政协民建界别发言)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上海将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监管制度。而在制定上海自由贸易港区方案的过程中,当前部分法律法规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形成了一定障碍。建议参照201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在现行自贸区管理制度基础上,制定《上海自由贸易港区管理条例》,进一步调整相关法律法规,使自贸港区的改革试点立法先行,有法可依,确保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圆满完成探索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领域的使命任务。
第一,在洋山自由贸易港区落实《海商法》第4条“但书”规定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海商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于地方的制度创新仅局限于地方层面,同一事项如与国家立法相冲突,依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主动让位于国家立法。
自由贸易港区具有境内关外特殊监管区的属性,货物在自由贸易港区与国内其他口岸间的运输有别于普通内贸运输,而且试点开放沿海捎带业务,将有效减少货物在港时间,提升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建议在《上海自由贸易港区管理条例》中明确对《海商法》第4条的“但书”内容作制度安排,开放自由贸易港区的沿海捎带业务,允许所有适航适货国际班轮承揽国内港口与自由贸易港区间转运的外贸进出口集装箱。
第二,在《海关法》中明确自由贸易港区监管模式
《海关法》第34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但没有明确自由贸易港区的具体监管模式,操作指导性不足。
建议在《海关法》中增加针对自由贸易港区的进出境货物“区港一体,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为核心的创新监管方式,保证区域内的各项监管措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法律层面为自由贸易港区内的管理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
同时可在《上海自由贸易港区管理条例》中明确,自由贸易港区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构建口岸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统一对接多个内外部系统,集成“一线”各类关键信息,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化、移动互联网”,辅助监管模式创新,为促进自由贸易港区内货物的转运便利化服务。
第三,调整监管体制架构
随着自贸区制度环境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中国的贸易方式也正在发生巨大变化,除传统的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外,基于自由贸易区的离岸贸易市场需求增长迅速,不仅需要财税和金融方面的政策支持,也需要在货物监管方面以更大的便利,以进一步提升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各种能力,推动我国外贸从“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伴随着自贸港区探索实验的逐渐深化,海关的角色定位、监管模式和业务复杂程度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对海关日常监管活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需要监管部门积极改革监管架构以适应新需求、引领新常态。
建议将海关总署优化合并加工贸易司、保税监管司等部门的职能,新设自由贸易港区监管司,以更好创新监管模式,推动贸易便利化,取得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促进外高桥保税区新一轮发展
姚珩(市政协委员,香港捷丰集团董事总经理)
自2014年年底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消息后,浦东新区在更大区域范围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这同时意味着外高桥保税区在上海自贸区扩区后已经没有自贸区政策的唯一性优势,原自贸区政策复制推广到扩区后的各个片区,保税区作为贸易便利化的试验区,相关先试先行政策优势不明显、竞争力降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税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类型不够清晰,自贸区之前的保税区以先进制造、现代物流和国际贸易为主导产业,自贸区成立后以服务业开放和制度创新为产业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现在扩区后服务业开放和制度创新“可复制可推广”了,保税区的主导产业定位似应与时俱进作出调整。
二是保税区在扩区前有完整产业发展和升级规划,也形成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自贸区成立后用了3年多时间做服务业开放和制度创新的先试先行,也渐渐形成了新的配套支持政策和营商环境。现在扩区后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可复制可推广”了,保税区却没有形成新的更优的支持政策和营商服务环境,区内企业对自贸区优势政策的体验不深,对扩区后保税区新的发展定位体验不深,扩区后新的产业扶持政策迟迟没有出台,与其他扩充的自贸区相比,处于竞争的弱势。
为此建议,针对外高桥保税区作为自贸区的全面建设与发展在新的形势背景下进行一次详细的产业专题调研。深入分析保税区产业发展和升级的新增量数据、新增产业量化数据、新增实体特别是生产项目的分析数据等,并在此基础上尽快提出符合外高桥保税区新一轮发展的完整扶持政策和配套服务体系,真正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功能创新并形成保税区新的具有特色的发展道路,营造更加符合自贸背景下产业发展和项目引进的招商稳商环境。
在自贸区大背景下发展融资租赁行业
黄鸣(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常务副主任)
融资租赁行业在我们国家已经高速发展了十年,其中上海、天津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地域。这两年,天津港的东江片区依托融资租赁的平台和相关的政策,打造了一个高地,拓展了北方企业海外投资并购的一个重要融资渠道,目前已经形成了以飞机船舶为代表的大型设备领域的产业体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如何定位上海自贸试验区大背景下发展融资租赁行业的方向和空间,值得思考。这应该是更高层面的平台,要做的是要素集聚。
第一,要在融资上做强。上海的资本市场活跃,而且相对也是比较健康的,要进一步创新金融政策和机制,并争取中央更多的支持,努力营造一个适应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资本市场。让企业在上海得到融资,然后可以去天津做生产业务,形成两地优势互补的发展大格局。
第二,要建设一个高端的人才团队。融资租赁这个行业是新兴行业,涉及很多方面,人才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特别需要专业型、复合型的人才。既要有一些措施,吸引并且留住人才,还要有一个长远的考虑,进行人才培养,这需要尽早规划。
总之,重视软件建设,让人才高地、要素集聚在上海,龙头才能显现出来。
重视自贸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
吴玉华(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张江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如何充分发挥自贸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自联动”,进而大幅度提速升级上海的创新引擎大幅度提速升级,需要有更深刻的思考和实践中的突破。
要集中社会的智慧和力量,研究如何将高新区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红利等与自贸区的开放优势和国际化平台优势更好地结合在一起。与此同时,还应该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之间的“多极联动”方面更大胆地先行先试、攻坚克难、勇闯难关,坚持自主改革。率先建立起“产、学、研、政、融、用”六维一体的全新创新体制,为把上海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夯实基础。
要把上海纳入全球创新网络重要枢纽的思维和战略之中。通过全球配置中心、技术贸易中心、创新孵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成为国际科技创新规则的制定者和领跑者,聚全球资源、集世界智慧、聚各方人才、破各种藩篱,使上海在国际性的“多极联动”中,成为“国际人才自由港”“全球创新策源地”和“世界创新首选地”。
(摄影:金松)